Tuesday, December 18, 2012

中国式过马路

网络上流行起一个新名词“中国式过马路”,大意是说:中国人过马路,只要凑足一撮人,就可以走了,和红绿灯无关。

过马路,假如有红绿灯,当然要遵守,假如跟红绿灯无关,也就无关法律,也就没有有关法律存在的必要。

其实,这样凑足一群人,之前大家也没有预谋,只是大家理所当然的等着过马路,就这样子凑足了足够的一群人。这样一群人,使大家的胆子都大了,所以红灯照闯无误,假如是错的(本来就是错的!),也不是我一个人犯错,真有错(本来就是错的!),还有人陪同!

这就使人联想到最近周遭发生的一些挑战法律事件,其实法律是可以被挑战的,但是必须在适当的地方,如法庭,如通过律师处理等。当然议会是立法的地方,也是辩论法律之成为法律的最适当场所。但这些都是耗时耗精力的,很多人不选择这么做!

所以,对于那些采取耗时耗精力去挑战法律的事,真有人要去做这样的事,我个人还是对他们肃然起敬的!

最近发生的所谓挑战法律事件,就包括破坏AES相机事件,其实要破坏这些相机,包括泼红漆,把相机推到在地,也不是容易的事,破坏者还要冒着被人识破和被逮捕的风险。交通部长坚持安装AES,也获得内阁的支持,许多人也等着排队上法庭。整个事件似乎还没有完结的迹象,也不知可以拖多久!

308之前,这样的事,闻所未闻,308之后,这样的事,也的确令人大开眼界,闻所未闻的事也包括许许多多带有政治色彩事件。其实,哪件事不会带有政治色彩?所以,说事件被政治化是多余的!没有政治撑腰,很多人是没有胆量的,因为很多人相信,政治可以解决很多不可能的事情!

很多年前,马华的陈财和也在没有获得允准之前打开消防水龙头,让民众获得食水,不过那时,他成为民众的英雄!法是犯了,却可以成为英雄!现在,那三几个私底下破坏AES的人,我想,也私底下成为一些人的英雄吧!AES受不受欢迎是另一回事,成为英雄,才是主要的事,因为这有关选票!

现在总检察署搁置有关案件,总算符合民意,也无从挑战的必要,但是接下来,延伸出来的问题,就看政府如何收科?